昆明長水機場停機坪一隅
中國民用航空網通訊員 倪嘉云報道:筆者從長水機場護衛部了解到,長水機場自2016年7月1日對出港航班實施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以來,在各航空公司、機務公司、地面服務公司、貨運保障單位、機上供應品保障單位的配合下,航班保障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得到順利推行,目前已進入常態化,機場的航班保障能力明顯提升,各保障單位間協作、溝通更加流暢。至此,長水機場作為全國民航首家開展航班保障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的機場,空防安全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近年來,國內外空防安全形勢日趨嚴峻,機場遭遇非法入侵事件時有發生,為進一步細化航班保障流程、強化安全責任、提升空防安全管控能力。長水機場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民用航空運輸機場航空安全保衛規則》(交通運輸部令第48號)、《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空安全保衛規則》(交通運輸部令第49號)相關要求,于2016年6月21日組織各保障單位召開空防安全工作研討會,確定了長水機場航班保障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措施,即在原航空公司自行管控所屬航空器“三艙”(客艙、貨艙、起落架艙)安防檢查的基礎上,將航空器“三艙”檢查納入機場管控范圍,配合航空公司共同加強對航空器“三艙”的監管,以形成航空公司、機場兩級共同管控的模式。按照長水機場關于執行航班保障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的相關規定,長水機場自2016年7月1日起對出港航班實施空防安全兩級管控工作。
據了解,長水機場航空安全護衛部代表機場管理機構對出港航班保障的機務公司、地面服務公司、貨運保障單位、機上供應品保障單位進行安全監管,督促檢查4家單位落實各自安全責任情況,4家單位在完成出港航班保障任務后,應對所屬責任區內的航空器“三艙”進行檢查,機務公司主要檢查起落架艙內有無人員或物品;地面服務公司主要檢查登機旅客人數與艙單是否相符,有無無關人員進入客艙;貨運保障單位主要檢查貨艙內是否裝有無關物品及行李,貨艙關閉后是否有人員遺留;機上供應品保障單位主要檢查是否有無關物品遺留客艙及無關人員由配餐車進入客艙。4家責任單位在檢查確認完畢后主動與飛機監護員進行簽字。航空安全護衛部飛機監護大隊在各保障單位完成簽字確認后及時將保障情況上報機場飛行區管理中心運行管理部,運行管理部根據保障信息決定航班是否放行。
下一步,長水機場將創新管理思路,持續優化航班保障工作流程,完善和加強聯動配合和協同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提高機場空防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