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呼和浩特海關獲悉,12月22日至23日,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對包頭航空口岸進行驗收。經評審,包頭航空口岸通過現場檢查驗收,“客+貨”監管場所共同落地,標志著繼呼和浩特航空口岸、滿洲里航空口岸、海拉爾航空口岸、鄂爾多斯航空口岸后,內蒙古自治區的第五個航空口岸正式對外開放。

包頭航空口岸于2016年8月經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批準臨時對外開放,相繼開通了蒙古烏蘭巴托,泰國曼谷、甲米、普吉島、芭提亞,韓國仁川,俄羅斯伊爾庫茨克,柬埔寨暹粒、金邊、越南芽莊、河內及中國香港等12條國際及地區航線,共保障國際及地區航班起降1263架次,出入境人數130471人次。
為保障包頭航空口岸順利通過驗收,包頭海關積極參與包頭東河機場國際航站樓改擴建工程,規劃設計并順利完成海關監管區域、業務用房、監控網絡系統及設施設備等建設。同時,包頭海關加強海關信息化建設,在包頭航空口岸打造了衛檢智能查驗通道、負壓隔離區及監控指揮系統等多系統互聯互通的監管模式,為實施智能化監管、建設智慧口岸打下堅實基礎。
包頭航空口岸開放后,以滿都拉陸路口岸為支點,以包頭保稅物流中心(B型)、跨境電商綜試區為牽引,以航空口岸為聯動,構成層次分明、錯位發展、縱深聯動、綜合優勢的口岸發展新格局,有力助推包頭高水平對外開放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侯雪參與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