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馬寧報道) 3月18日18時,民航吉林機場公安局候機樓派出所接到旅客周某報案,稱其乘坐下午航班從長春飛往青島,到站后發現其托運行李內的蘋果iPad丟失。無獨有偶,剛掛斷周某的電話,候機樓派出所又接到了旅客錢某的報案,錢某的情況跟周某極為相似,托運行李中丟失了一部海信手機。
接連兩名旅客的報案,引起了候機樓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部署兩組民警分頭開展偵查工作。一組民警深入貨運行李裝卸隊進行走訪調查,另一組民警負責調取當天下午所有行李區的監控錄像,經過一天的走訪調查,發現行李搬運工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9日8時,民警將王某傳喚至候機樓派出所進行詢問,起初王某拒不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但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王某最終交代了自己的作案過程。
據王某供述,其合同即將到期,想趁別人不注意的情況下,偷點東西回家,王某隨即打起了托運行李的主意,并于3月18日分別從兩個雙肩背包內偷出一臺蘋果iPad和一部手機。
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公私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王某行政拘留15的處罰。